新时代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注重对于个人及家庭未来美好生活的规划,并希望通过规划让自己及家人在人生各阶段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然而风险无处不在,如何规避风险、守护家庭美好生活成为了规划中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光大永明保险2023理赔服务年报》中显示,当年客户理赔中,身故赔付件数占比6.1%,赔付金额占比23.4%。其中疾病身故件数占比86%,意外身故件数占比14%。公司“2023年度十大赔付案例”中,前9均为身故赔付,合计赔付金额高达1529万。
如何在不确定的风险下,守护家庭美好生活?作为寿险家族“爱与责任”的重要担当,终身寿险产品是优选的守护工具之一。终身寿险产品基于自身的特性,能够助力客户优化资产配置,提供保险保障,实现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富合理筹划等需求。
光大永明安鑫相传终身寿险产品具有以下四个产品特色。
1、风险管理,终身守护:为您提供终身身故和高度残疾保障(可选责任),家庭责任有担当,当风险来临时,给予您和家人贴心关怀,帮助您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守护挚爱家人生活稳定。
2、责任灵活,保额确定:提供高度残疾保险金和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两个可选责任,灵活搭配,保障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写进保单,保障金额确定。
3、保单借款,灵活规划:可基于现金价值向公司申请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的80%,有效缓解家庭短期资金压力。
4、财富传承,基业长青:可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确定保单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按投保人意愿,实现家族财富有序传承,助力家族基业长青。
此外,当客户购买安鑫相传终身寿险产品达到一定额度后,还可以自主选择将保险受益金转入与公司合作的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项目,从而进一步得到信托公司在家庭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的服务,助力客户更好地实现“创富—守富—传富”的家庭财富传承计划。
(注:1.若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保险合同的“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保险公司仅承担保险合同中的必选责任“身故保险金”和可选责任“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中的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之后,保险合同终止。
2.若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保险合同的“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高度残疾情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一次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3.若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保险合同的“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必须同时选择可选责任“高度残疾保险金”,可选责任“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不能单独选择。
4.若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保险合同的“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保险公司仅承担“额外身故保险金”和“额外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中的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之后,保险合同终止。
5.若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保险合同的“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的高度残疾情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一次额外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6.若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各期保险费和现金价值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保险公司将按照变更后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举个例子
40周岁的企业主永明先生,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安鑫相传终身寿险》,投保时包含“高度残疾保险金”和“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100万元,年交保险费128,780元,连续交费5年,共计643,900元。在保险期间内,永明先生可享有以下保障利益。
特别提示:
1、以上演示的“身故保险金及额外身故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及额外高度残疾保险金”和“现金价值”均为保险单年度末的数值。
2、以上利益演示中的“身故保险金”与“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之后,保险合同终止。
3、若投保时包含“额外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可选责任,以上利益演示中的“身故保险金及额外身故保险金”与“高度残疾保险金及额外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之后,保险合同终止。
4、保险金信托服务为可选服务,非必选服务,信托服务由信托公司提供最终解释。光大永明保险仅负责保险产品的承保、理赔、咨询、服务。您还可拨打光大永明保险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348、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或到光大银行各地网点或其他银行合作网点了解更多产品信息。
本资料仅供您理解产品时参考,保险公司与您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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